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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立宗旨

2026-01-27

創立宗旨

一、目的: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了培育優秀師資而誕生的教育實習績優獎,透過獎勵方式,分享實習指導教師經驗作為典範,推廣實習輔導教師的卓越教學,建立實習學生之楷模,促進同心團體合作精神,幫助實習學生專業標準理論轉換之實踐力,讓更多優秀準教師投入教育工作,進而成就一種志業。

二、獎勵對象:

師資培育之大學教育實習指導教師、教育實習學生及教育實習機構之教育實習輔導教師。

三、辦理期程:

教育實習績優獎每年辦理一次,其辦理期程如下:

(一)報名甄選:每年5月15日前。(為師培大學統一寄送日期)

(二)審查作業:每年5月16日至7月15日止。

(三)審查結果:每年8月31日前公告得獎名單。

有意參賽之師長及實習學生,煩請與各師資培育之大學聯繫。

各參賽作品需經各師資培育之大學校內甄選後推薦參賽。


要點資訊:

教育部公文發文日期:112年5月8日

發文字號:臺教師(四)字第1122601575A號

要點原文請上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網頁查詢

或至行政院公開資訊網瀏覽要點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