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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良師藝友

計畫徵求專區 Call For Proposal

115年1月至6月師資培育學術研討會

  • 計畫類別 學術研討會
  • 徵求期間 2025/08/20-2025/10/31
  • 聯絡人 呂承泰
  • 聯絡電話 02-7736-5664
  • 電子郵件 ps1115@mail.moe.gov.tw

計畫重點/徵件重點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學術研討會作業要點」(下稱本要點)辦理。
二、本部為協助各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有關師資培育課程與教學、實習輔導制度及中小學教師進修制度之研究,以提升教學水準與學術研究風氣,特訂定本要點。
三、為利115年1月至6月所辦之研討會申請,說明如下:
(一)本次受理期間自114年9月1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請於截止日前至本部良師藝友平臺申辦帳號及完成申請計畫流程,並將核章後之申請名冊(線上申請後始得下載列印)函報本部,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要點第3點明訂補助研討領域包含職前教育、教育實習、教師專業發展、素養導向教學、藝術教育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各領域課程融入19項教育議題等;另配合本部社會情緒學習中長程計畫、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本土教育實施方案及特殊教育法修正,鼓勵各校辦理社會情緒學習(SEL)、師培創新、美感教育、數位科技與人工智慧應用、本土教育、融合教育及適應體育等研討會。
(三)補助原則視活動規模、預期效益及本部預算情形等核定補助金額,採部分補助,學校應提出相對應之自籌款支應,且不得低於計畫經費總額之10%,每案補助金額最高以新臺幣30萬元為原則;已獲本部依其他補助規定補助者,不得依本要點重複申請補助。
(四)各校所提計畫內容應包括計畫依據、研討目的、研討領域、邀請對象與人數(配合師資培育多元化發展趨勢,應廣泛邀請各師資培育之大學學者專家、相關學校教師及教師會代表參加,並於計畫書中註明參加人數)、指導單位、主辦單位、承辦單位、時間與地點、研討方式與內
容、預期效益、經費申請表、承辦人員姓名、連絡電話、電子郵件及公告計畫網址。
(五)另為確保各校申請計畫書格式完整且符合本要點各項規定,請依計畫摘要表填寫。
四、本案請以校為單位報部申請,另考量各校向本部申請補助案件眾多,請確依本要點第4點規定,每校以1案為補助原則,倘有2案以上申請案件,請註明申請補助排序,俾利列入本部補助參酌依據。

附加檔案

檔案名稱

檔案

下載次數

  • 計畫內容摘要表

    2
  • 115年度經費申請表及明細表範本

    2
  • 申請系統操作說明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