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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師資培育之大學師資培育獎學金名額申請案計畫重點:
本部為扶助清寒優秀學生及鼓勵成績優秀學生參與師資培育,培育具社會關懷及教育熱忱之優質專業教師,並激勵師資培育之大學(以下簡稱學校)發展師資培育特色,形塑師資培育良師典範,特訂定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培育獎學金作業要點。計畫聯絡人:
聯絡人:1
聯絡電話:1
電子郵件:1徵求期間:
計畫主題:
114年7月至12月師資培育學術研討會計畫重點: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學術研討會作業要點」(下稱本要點)辦理。
二、本部為協助各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有關師資培育課程與教學、實習輔導制度及中小學教師進修制度之研究,以提升教學水準與學術研究風氣,特訂定本要點。
三、為利114年7月至12月所辦之研討會申請,說明如下:
(一)本次受理期間自114年2月1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請於截止日前提報計畫書、計畫摘要表及經費申請表函報本部,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要點第3點明訂補助研討領域包含職前教育、教育實習、教師專業發展、素養導向教學、藝術教育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各領域課程融入19項教育議題等;另配合本部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本土教育實施方案及特殊教育法修正,鼓勵各校辦理師培創
新、數位科技與人工智慧應用、本土教育、融合教育、適應體育及美感教育等研討會。
(三)補助原則視活動規模、預期效益及本部預算情形等核定補助金額,採部分補助,學校應提出相對應之自籌款支應,且不得低於計畫經費總額之10%,每案補助金額最高以新臺幣30萬元為原則;已獲本部依其他補助規定補助者,不得依本要點重複申請補助。
(四)各校所提計畫內容應包括計畫依據、研討目的、研討領域、邀請對象與人數(配合師資培育多元化發展趨勢,應廣泛邀請各師資培育之大學學者專家、相關學校教師及教師會代表參加,並於計畫書中註明參加人數)、指導單位、主辦單位、承辦單位、時間與地點、研討方式與內
容、預期效益、經費申請表、承辦人員姓名、連絡電話、電子郵件及公告計畫網址。
(五)另為確保各校申請計畫書格式完整且符合本要點各項規定,請依計畫摘要表填寫,並一併與計畫書、經費申請表函報本部以利申請本年度補助。
四、本案請以校為單位報部申請,另考量各校向本部申請補助案件眾多,請確依本要點第4點規定,每校以1案為補助原則,倘有2案以上申請案件,請註明申請補助排序,俾利列入本部補助參酌依據。計畫聯絡人:
聯絡人:呂承泰
聯絡電話:02-7736-5664
電子郵件:ps1115@mail.moe.gov.tw徵求期間:
計畫主題:
114年度領域教材教法人才培育計畫計畫重點:
教育部為鼓勵師培大學教授發展領域教材教法臨床教學實踐研究,並建立教材教法相關研究論文之獎勵制度,分為第一類:「領域教材教法臨床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及第二類:「領域教材教法研究學術論文獎勵」兩類子計畫推動,徵件期程自113年12月1日起至114年2月20日止,歡迎符合各子計畫徵件對象資格條件者踴躍投件。計畫聯絡人:
聯絡人:陳小姐
聯絡電話:(02)27321104分機62139
電子郵件:hueiyu@mail.ntue.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