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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良師藝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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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件】115-116 年度 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學 領域教學研究中⼼設置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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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徵求】115-116 年度 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學 領域教學研究中⼼設置計畫相關資料

有關「115-116年度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領域教學研究中心設置計畫」申請作業,請參閱下方說明。

一、教育部業於114年8月27日辦理旨揭計畫說明會,旨揭計畫及說明會簡報、發言紀要,於附檔歡迎下載

二、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推動,推動旨揭計畫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以下簡稱師培大學)設置領域教學研究中心,強化中等學校及國民小學各學科領域教材教法研發能量,為師培大學教材教法授課師資進行培育及增能。

三、115-116年度科技領域教學研究中心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續辦並擔任總召學校,另目前開放徵求以下領域及組別:

(一)國語文領域:中學組、小學組。

(二)英語文領域:中學組、小學組。

(三)數學領域:中學組、小學組。

(四)自然領域:中學組、小學組。

(五)社會領域:中學組、小學組。

(六)藝術領域:中學組、小學組。

(七)健康與體育領域:中學組、小學組。

(八)綜合活動領域:中學組、小學組。

四、申請旨揭計畫之注意事項如下:

(一)本計畫申請一律由所屬學校統一彙送紙本申請為準。

(二)檢附資料:

1. 紙本資料:申請學校應檢附各案115-116年度推動計畫書(格式詳如旨揭計畫)紙本1份,其中經費申請表請完成核章。

2. 電子檔資料:各案申請計畫書PDF檔電子檔案,請以光碟、USB或傳送電子郵件方式提供,如以電子郵件傳送,請傳送至peggy0121@ntnu.edu.tw,主旨請敘明「(學校名稱)○○領域教學研究中心設置計畫申請資料檔」。

(三)上述資料均須於114年9月30日(星期二)前函送至本計畫總召學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技領域教學研究中心),並郵戳為憑。僅完成電子檔案傳送而紙本資料逾期送達者,不予受理。

五、若對於計畫內容有任何疑問請洽本部謝文瑾專員,電話:02-7736-6309,電子郵件:wenchin@mail.moe.gov.tw ;若欲確認申請案送件情形,請洽總召學校余佩庭專任助理,電話:02-7749-3462,電子郵件:peggy0121@nt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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